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_腾讯
3月27日,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信托适当性管理,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中国信托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规范》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共八章四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信托公司应当了解产品,了解客户,将适当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渠道销售给适合的客户。
二是信托公司应当划分产品风险等级并动态管理,将投资者区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包括强化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开展风险提示等。
三是产品代理销售机构在产品风险等级划分、销售管理、投资者分类与评估分级、适当性匹配、内控管理等方面可参照《规范》执行。
四是强化自律管理。信托公司违反《规范》规定的,协会可以采取自律惩戒措施,并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共六个文件,对投资者信息收集、风险测评、说明告知事项提供了相应参考模板,旨在形成较为统一的适当性管理行业标准,同时考虑到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现实需求,信托公司可通过提供多种形式就前述事项进行调查或说明。
此外,《规范》指出,信托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的统一划分产品风险等级的制度体系和机制流程,明确本机构的产品风险评级标准、职能分工、评级程序、审核权限、告知要求等,将产品风险评级纳入产品设计研发和准入流程。
信托产品风险评级应该按照全面性、客观统一、动态性、可操作性等四项原则。同时,产品风险评级结果必须以突出、明确方式告知,便于销售前投资者清晰了解产品风险等级,以及产品存续期内风险等级可能会进行调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