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赁条例新规解析:提升市场规范和居民权益
01概述与背景
《住房租赁条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25年6月27日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公布。该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该条例适用于城镇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国家鼓励居民家庭和企业将自有房源用于租赁,以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此外,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从事住房租赁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02租赁双方的规定及义务
► 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在住房租赁过程中需遵守多项规定,包括向承租人展示身份证明及住房权属证明,配合承租人查询住房信息,核验承租人身份,并不得将住房出租给未出示身份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同时,出租人应避免擅自进入租赁住房,除非获得承租人同意或依法授权。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承租人可以代为办理。
► 承租人的义务
承租人也需遵守一系列规定,如出示身份证明,合理使用租赁住房,不得损坏或擅自改动住房结构,遵守物业管理规约等。同时,承租人应配合出租人在必要时进入租赁住房。在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应通知承租人并为其腾退租赁住房提供合理时间。不得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促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腾退住房。
03住房租赁企业的责任与管理
► 企业的市场及信息管理
第三章关于住房租赁企业,国家将完善政策措施以促进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时,需遵循本条例中关于出租人的各项规定。企业需建立完善的住房租赁档案,并如实记录相关信息。企业必须确保在发布房源信息时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企业运营的具体要求
住房租赁企业在登记经营范围时,必须使用“住房租赁”这一明确表述。自领取营业执照起30日内,企业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报送开业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内部管理制度如住房租赁信息查验也需健全。在处理个人信息时,企业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买卖个人信息。
04经纪机构的职责和限制
► 经纪机构的运营要求
第二十一条 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简称住房租赁经纪机构)需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专业人员和管理能力。同时,这些经纪机构需将其从业人员名单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从业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以上的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中同时从事业务。
► 信息发布责任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额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若出租人和承租人通过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签订合同,该机构应负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而网络平台需核实发布者身份信息,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05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 政府的监管机制
通过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来确保住房租赁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将通过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合同备案、信息管理、统计监测等服务,并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相关违法后果
对于自然人转租他人住房开展的经营业务,若其经营规模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将适用本条例中关于住房租赁企业的相关规定。违反条例者将被罚款、吊销执照,并根据具体违法情形追责。
06附则
本条例自2025年9月15日起正式施行。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租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国家另有专门规定的,将依照其规定执行。而集体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